野蛮装修执法遇盲点 专家建议进行备案
《承重墙承重梁不能承受之虐》和《流程缺监管给"野蛮"留下空间》是本报和东南网在6月30日和7月10日连续报道的文章。这两篇报道关注了野蛮装修的问题。记者采访了物业和相关职能部门,发现室内违规装修牵涉到多个管理部门,存在缺乏监管和执法盲点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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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记者采访多个执法部门的调查,发现业主在发现他人的“野蛮”装修时通常会向小区物业进行投诉。记者从上海新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处了解到:“对于违反装修规定的业主,物业将会发出整改通知书。”然而,对于不愿意改正错误的业主,物业也感到无能为力,“由于没有执法权,我们只能劝导并要求改正,如果拒不改正,就会向城管和城建部门报告”。根据《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如果物业管理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发现住宅装修存在违法行为,他们应该采取行动予以劝阻和制止。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,他们应该在24小时内向执法部门报告。调查显示,破坏房屋结构的行为受到了多项法律法规的限制。这些法律法规涉及到城市管理、城市规划、城市建设和房屋管理等多个部门。根据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,如果在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时搭建建筑物、构筑物,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,或者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、窗,将会受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《城市规划法》和相关法规的处罚。然而,当记者打电话询问时,发现没有任何部门可以对这种行为进行监管。福州市城乡建委表示,他们的职责仅限于在建工程违规管理;福州市城管部门表示,他们只负责查处违章搭盖行为,而室内装修的违规行为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。然而,福州市房产管理局认为室内装修的违规行为不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内。记者联系福州市规划局时,规划局表示应该咨询市治违办。然而,治违办却告知记者,他们只负责处理建筑外部的违规建筑问题,对于室内的违规装修问题应该咨询物业管理部门。加强监督执法的力度,引起了本报和东南网报道的网友们的热议。福建省建筑业协会装饰装修分会秘书长蔡理怀建议,在装修时,业主应该请有拥有资质的装修公司来进行施工。小区的物业应定期对装修的住户进行巡查。监督执法部门需要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,媒体也要加大曝光和引导,以让市民了解到“野蛮装修”的危害性。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的教师谢泽斌表示,福州目前有大约3000多家装修公司,因此需要建立准入制度,并对装修进行备案管理,以便了解装修情况。业主和装修公司在制定合同时应该更加全面一些。福州大学人文社科学院的教授甘满堂认为,针对专修问题,首先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责任,对于不当行为应设立相应的惩罚制度。同时,小区的业委会也应当具备一定的诉讼权,以应对这一问题。如果一个业主经过多次催告仍然拒绝整改,我们将把他的违规装修行为记录在他的房产档案中,并在下次交易时对其施加限制。此外,我们还计划对那些违规装修的业主进行强制停水、断气的措施,直到他们进行整改为止。在山东青岛,若未经授权擅自更改房屋梁或拆除承重墙,将会面临最高可达三万元的处罚。原文:来源于东南网。\n改写一:文本来自东南网。\n改写二:此文取自东南网。\n改写三:消息源自于东南网。\n改写四:引自东南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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